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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出台《关于支持汽车工业发展的政策意见》

发布时间:2010-3-3 11:50:05 来源:中国法律信息网 浏览: 次

  广西近日出台《关于支持汽车工业发展的政策意见》,其目标在于加快广西汽车工业发展。根据政策意见,2010年,广西汽车工业销售收入将争取突破1000亿元,汽车产量突破130万辆;2020年,汽车工业销售收入突破5000亿元,汽车整车产量突破300万辆,建成辐射东盟、出口优势明显的全国重要汽车制造基地。

 

——政府采购向自主品牌倾斜


  根据这一政策意见,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配备、更新公务用车过程中,广西企业生产汽车所占比例将不断提高。公务用车采购向自主创新、自主品牌汽车倾斜,对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,实施政府采购优先。鼓励各级政府机关和客运公司、城市公交公司、出租汽车公司、环卫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等企事业单位,购买和使用自主品牌汽车产品。

 

——鼓励汽车产品出口


  2009年,广西汽车销售收入超过850亿元,目前,广西汽车工业已形成多品种、宽系列、较为完整的整车和零部件生产及配套体系。广西将进一步扩大汽车出口,给予汽车出口企业出口信贷及资金补助等倾斜支持,协调解决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问题,给予汽车工业企业进口设备及产品出口的通关便利,简化汽车产品出口检验手续,开辟汽车工业企业出口外汇核销业务快速通道,加快出口退税审核速度。

 

——刺激消费,打破汽车限购规定


  汽车消费市场方面,广西将清理取消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。广西将要求各市、各部门认真清理取消现行限制汽车购置的不合理规定,包括小排量乘用车进入出租车运营市场限制、牌照注册数量、车型限制、各种区域市场保护措施、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、外地汽车进城收费,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影响汽车购置的规定。

 

——节能型汽车成为扶持重点


  广西明确将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。支持各市示范推广混合动力汽车、纯电动汽车、燃料电池汽车等节能和新能源汽车。优先在城市公交、出租、公务、环卫、邮政、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。

 

——信贷消费成为扶持关键


  支持开展消费信贷。支持符合条件的骨干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公司;鼓励各银行业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新车和二手车消费信贷业务,创新信贷产品,简化信贷手续,不断扩大汽车信贷消费。

  同时,鼓励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“以旧换新”“以旧换旧”等二手车置换业务,清理和取消对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,引导交易形式多样化,简化二手车交易手续,取消交易市场不合理的收费,降低交易成本,促进二手车市场繁荣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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